|  | | 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日趋壮大 [第一食品网 2008-10-12 10:31:00] | | | | “自去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龙岩市更为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引导、支持下,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日前,市农办主任赖招源告诉记者,“截至今年8月,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50家(比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之前增加了124家),合作社成员5320人,出资总额1.073亿元,建立生产基地11.68万亩,带动农户5.8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3.18亿元。”
据了解,去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龙岩市农口系统、供销社系统全面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印发了宣传小册子5000多册,分发到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村。市农办、农合办还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到各县及重点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市供销社与市林业局联合发出《推进重点竹业产区组建专业合作社的通知》,首批确定20个乡、村建立竹业专业合作社。市工商局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工商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开设“绿色
通道”,将注册登记审批权下放到基层所,方便农民。市、县财政还逐年安排了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2007年对18个市示范专业合作社扶持70万元。2008年又安排了70万元进行专项扶持。今年初,市政府还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服务工作。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新罗区已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7家、长汀县建立30家、永定县建立25家、上杭县建立14家、武平县建立22家、漳平市建立18家、连城县建立24家。产业覆盖了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经营等多方面。办社主体也呈多元化,由农村种养大户、营销大户、技术能人、经纪人等组建,涉农部门如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供销社等牵头引办。办社形式有龙头企业带动型、生产基地引导型,专业协会转制型、部门参与联办型等。在合作形式上不仅有生产、技术、品牌和产品销售合作,还有资本的合作。不少合作社对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一条龙服务。模式有“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农产品组织农民专业生产、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壮大特色农业。如武平中山绿露仙草、下坝狮子山仙草专业合作社,今年发展种植仙草1.3万亩,为农民增收4500多万元,产品注册“绿露”牌商标,今年产值达5850万元,产品销售到广东王老吉公司、广州医药公司等;上杭县才溪脐橙专业合作社,以基地带动发展脐橙种植8350亩,实现年产值550万元;新罗区龙锦生猪专业合作社,从协会转型,扩大成员,建立无公害基地,生猪产值超亿元,今年产品还出口到香港。
专业合作社面对农产品发展形成一定规模后,进入市场,加强信息交流,切实解决了一些“销售难”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现有8种农产品打入了国际市场,有的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商标、无公害认证、产品统一包装销售,提高了农产品价值,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来源:新华网龙岩在线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