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拉萨市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情况 [第一食品网 2008-10-7 17:41:00] | | | | 近日,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深入拉萨市药品生产企业,按照GMP要求,重点对企业从原药材的购进与管理、生产与质量管理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等方面进行现场抽查。经过抽查,多数药品生产企业能够按照药品GMP要求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但也发现个别药品生产企业未严格按照规定对已超过储存期限的原药材、半成品进行复检,原药材货位卡上未标明药材产地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向企业提出了书面整改意见,并再次强调了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把药品质量关,切实增强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严格按照GMP的要求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加强原药材尤其是毒性药材的投料与监控,加强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监控,保证药品的质量。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