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滇糖信息】陇川县制定出台甘蔗种植扶持政策 [第一食品网 2008-9-16 10:13:00] | | | | 一是新种(含翻种)1亩甘蔗,制糖企业无偿补助总养份28%的复合肥40公斤,章凤五岔路至城子近引公路沿线两旁2公里范围内,每亩补助1吨滤泥。
二是新种(含翻种)水田蔗和10月10日至11月30日期间新种(含翻种)的秋甘蔗,制糖企业每亩无偿补助地膜2.5公斤,开榨至2月28日期间进行深铲蔸管理的宿根蔗,通过验收合格,每亩无偿补助宽50公分的地膜2.5公斤。
三是新种(含翻种)水田蔗实行机耕机耙的制糖企业每亩补助机耕费70元。
四是对病虫害偏重或严重发生的蔗田(地),经县蔗糖办、制糖企业调查落实后由制糖企业给予农药补助。
五是甘蔗间套种马铃薯、黄豆等矮杆经济作物的,由制糖企业和县农业局、县糖办给予适当补助。
六是种植甘蔗面积在3亩以上且需贷款的农户,可由制糖企业担保每亩获得250元—300元的贷款,贷款利息由蔗农承担,到交售甘蔗结款时由制糖企业扣回本金及利息。
七是县外调入的优新良种,由制糖企业统一协调调运,并承担运费和超出收购价以外的种苗款。
八是对水田全部种植甘蔗的农户,9至10月由糖厂落实后,根据蔗农需要进行发放口粮贷款,利息和本金由蔗农承担。
九是制糖企业赊垫给蔗农地膜、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利息由糖厂承担。
十是制糖企业规划种植甘蔗的蔗区,需修路、架桥的,由制糖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解决修路、架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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