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马大哈超市卖变质过期食品 “中招”消费者很生气很受伤 [第一食品网 2008-9-13 9:53:00] | | | | 不久前,在义乌市苏溪镇上班的唐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总价88元的食品。回到家后,唐先生准备做个蛋汤,结果发现鸭蛋已经变质。他仔细查看了外包装,发现这些鸭蛋离过期时间仅有几天。当晚临睡前,他喝了新买的“味全每日C饮料”,次日零时出现肚子疼痛的症状……
变质的不仅仅是鸭蛋
从医院回家,唐先生觉得肚子疼得蹊跷,自己明明没有食用变质鸭蛋,怎么会肚子痛?他找出饮料瓶一看,发现前一天从超市买来的这瓶饮料竟然已经过了保质期。于是他致电义乌市工商局北苑工商所投诉这家在其辖区内的超市,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唐先生到义乌城区一家医院继续诊治。
次日,唐先生带着购买的鸭蛋和饮料的票据到北苑工商所消费调解办公室现场投诉,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通知超市相关负责人。在工商所调解办公室,超市方看了消费者提供的购物票据及医院证明后,立刻向唐先生赔礼道歉。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一致同意由超市方赔偿消费者医药费、车费、误工费及购物费用共计1180元。
8月11日,消费者赵先生在义乌某大型超市购物,回家后发现买来的乐惠东北大米与杰克奶酪外包装上的保质期已过,于是向北苑工商所投诉,要求调解处理,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外包装,发现确实属于过期产品,于是立即通知超市相关人员处理此事,在工商所,店家看了赵先生买的大米、奶酪及相关票据,确定是在超市购买的。超市承认工作存在过失。最终,赵先生接受了退一赔一的赔偿。
购食品看清保质期
夏秋之交,早晚及室内外温差大,一些超市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过期食品未及时下架,一些食品因储藏条件差而变质,消费者一旦食用了不洁、过期食品,就会引发肠道疾病。义乌市工商局已经加强了对超市的监管、处罚力度,并要求各超市经营单位、个人严格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义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看清其保质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超市遍布城乡,消费者进超市购物,要注意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看清食品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是否标明品名、净含量、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保存条件、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尤其要看清食品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
此外,消费者购买食品还有几个需要注意的事项: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诱惑,因为其很可能过量使用色素;要看清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购买食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要看清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要看清购物凭证上的明细,注意妥善保管好购物凭证及相关票据,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够提供维权证据。如误食变质食品而引起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到正规医院就医,发现买到过期食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浙中新报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