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阳江 今年月饼须持“QS”证生产 [第一食品网 2008-9-13 9:25:00] | | | |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从今年起,上市的月饼必须带有“QS”标志。记者从市质监局食品监管科了解到,我市生产月饼的企业和小作坊共有110家,其中领取“QS”证的月饼生产企业有55家,50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的乡镇小作坊,另有5家无证企业委托有证企业生产月饼。
市质监局食品监管科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食品市场准入制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个人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在食品出厂检验合格后,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加印或者加贴“QS”标志方能上市销售。
“企业如果只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而没有获得月饼‘QS’证,生产月饼是不合法的。”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无证企业想生产销售月饼,可以委托有证企业进行生产,然后自己销售,但在月饼的包装上必须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针对城乡差异等因素,食品小作坊对于偏远地区、基层消费群体的需求还是有存在的必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文件通知,市质监局对一些生产月饼的乡镇小作坊,采取特殊管理。”该负责人称,乡镇月饼小作坊,只要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符合生产的基本条件,同时必须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在该乡镇之内包括镇政府所在地的限定范围内销售,就可进行生产销售。
来源:阳江日报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