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安徽马鞍山:市郊农民“城保”“农保”可互转 [第一食品网 2008-9-13 9:21:00] | | | | 市郊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两种保险关系可按规定相互转移。这是马鞍山市劳动保障部门本月出台的新规定。
马鞍山市规定,市郊农民参加“农保”,同时又参加了“城保”的,“农保”和“城保”缴费年限累计达15年以上者,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将“农保”关系转入“城保”,享受“城保”养老待遇。市郊农民参加“城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缴费年龄不足,不能享受“城保”养老待遇的,可申请将“城保”关系转入“农保”。
“农保”与“城保”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方式有所不同,两险互转时,符合条件的参保农民选择转入“城保”时,其缴费金额不足部分,可以通过补交费用,补齐不足部分后,按规定享受“城保”养老待遇;选择转入“农保”的,其参加“城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作为参加“农保”的缴费年限,该人“城保”的个人账户本息总额,可转入“农保”个人账户,按“农保”的规定领取养老金。马鞍山市的新举措将为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
来源:安徽日报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