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西安市安排部署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第一食品网 2008-9-12 15:36:00] | | | | 2008年中秋、国庆“双节”和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及广大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近日,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双节期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针对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及广大群众的消费热点,市食安委办提出四个方面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合力,加大督促和查处力度。二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各区县、各部门要重点检查粮、油、肉、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月饼、快餐熟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品种,以及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酒店月饼加工点等。尤其要加大对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商店、建筑工地和学校食堂、城郊结合部小食品摊点、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严防“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特别强调中秋节前,质监、工商、卫生部门要根据各自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对全市月饼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月饼生产加工、外埠输入及大中型宾馆饭店自制加工数量、质量等状况,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要求生产、经营月饼。要加强对中秋节后尚未销售完的过期月饼馅料流向的监管,督促企业做好相关记录,确保群众月饼食用安全。三是广泛宣传,营造节日食品安全消费环境。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近期一系列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的行动和成效,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要通过各种形式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名优企业,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落实值班,做好应急预警工作。各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提前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置。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
来源: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