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最高可享受政府2600元补贴 [第一食品网 2008-9-12 15:31:00] | | | | 为全力确保农民素质提高工程按时按质完成,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日前经天津市农民素质提高工程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农民教育培训给予补贴。由市财政、区县财政以及国家转移支付资金总计3.86亿元,对参加素质提高工程4大类10项培训的农民,在取得合格证书后,根据培训的不同项目每人可享受400—2600元不等的财政补贴。
按照农民素质提高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市和有关区县将农民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从今年开始至2011年,天津市利用4年时间累计培训40万农村实用人才,进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非农产业职业技能、旅游服务人员执业技能、农村经纪人、万名农村青年人才培养、村干部岗位提高培训、涉农产业人员职业技能、农民大中专学历证书教育、农民大专学历证书教育、万名女带头人培训、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培训等10项培训,共需投入培训资金4.81亿元。按照以政府补贴为主、社会资助为辅和农民少量分担的筹集原则,市财政计划安排1.58亿元、区县财政安排0.88亿、国家转移支付天津市的培训资金1.4亿元,作为取得合格证书的农民补贴及工程推动经费。
据了解,参加培训取得证书的天津市农民,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经市各专项培训工程领导小组认定、市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承担素质工程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补贴资金按季度拨付,按照各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情况,经市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拨付补贴资金。对承担学历教育的培训机构,可根据年度确定的培训任务,经市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由市财政局预拨50%补贴资金,待完成总任务后结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让补贴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让更多农民受益。
来源:天津日报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