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过期月饼仍出售?原是生产日期印错 [第一食品网 2008-9-12 11:02:00] | | | | 3月份所产月饼竟然还卖给市民,细心市民潘先生本周在无法得到商家答复后,求助工商部门。经三水区工商局园林工商所调查、调解,最后厂家同意将这批月饼全部更换。
据了解,近日三水某公司员工潘先生接到公司发的三水某酒店出品的金华伍仁月饼月饼时,发现月饼的生产日期竟然是3月27日,而保质期60天,按照生产日期来看月饼早已过期。潘先生问身边的同事,得知部分同事的月饼存在同样情况。潘先生希望得到酒店方面的解释,但多次拨打酒店的联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潘先生于本周求助“12315”热线,希望解决问题。
在受理投诉后,考虑到此事涉及面较广,12315中心将投诉作为紧急级别发送到园林工商所处理。园林工商所工作人员赶赴酒店进行调查,月饼虽证实在该酒店订购,但酒店负责人强调月饼绝对不可能在3月份生产,因为今年7月2日酒店才购买了月饼生产设备,于8月18日得到质监局批准生产的批文,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后,酒店于8月20日才正式投入生产月饼,而整个生产都有合同审批、月饼检验报告等资料。
最后经工商人员经细调查,原来该酒店月饼生产人员在8月27日至29日对设备进行调试时,机器发生故障,致使生产日期印刷错误。最终,酒店和潘先生所在的公司达成了协议,对所有错误印制生产日期的月饼进行更换。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目前发现一些月饼存在标示问题,消费者在购买时除要注意查看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名称、配料表等是否明确标示外,在购买后要保留好发票或购物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来源:南方日报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