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下月起超市禁用无标识手撕袋 [第一食品网 2008-9-12 10:00:00] | | | | “去超市商场购物,将不再提供免费塑料袋给他,“虽然不能提,抓在手上走两步就到家了,也挺方便。”记者发现,拿手撕袋包装商品的顾客还真不少。
手撕袋不印上QS超市将受罚
南京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蒋处长介绍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食品预包装袋,也就是手撕袋上,今后将必须印制“食品用”、“QS”、企业信息等相关标识,除了明确其实际用途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能够一眼看出哪些不属于盛装范围的商品违规使用了手撕袋,从而有效避免手撕袋挪作他用,也能减少手撕袋的无谓浪费。他同时表示,10月1日后,还将增加监管力度,不定期抽查市场,希望超市能够尽早准备,免受处罚。
作者:高婷
来源:南京晨报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