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庆起超市无标识手撕袋禁用 [第一食品网 2008-9-11 9:46:00] | | | | (见习记者 羌伊然 本报记者 高松元)
从今年6月1日起国家限塑令开始实行,到超市商场购物塑料袋都是流动小贩卖的,质量确实很差,但提供给顾客是免费的,因为顾客买你几根小菜,跟你拿一个小塑料袋也要收钱的话,顾客会觉得你小气,以后的生意还怎么做?
同样,市区一些水果摊位的老板告诉记者,他们的塑料袋从来没收过钱。
针对此类情况,不少市民也表示理解,他们纷纷表示,很多良好的意识都是慢慢培养起来的,就像一开始限塑,很多市民去商场、超市购物都不能适应一样,但现在很多市民已经开始自觉地带环保袋甚至菜篮去采购,环保不是一个人的事,环境是大家的,市民的环保意识自然会越来越强,菜市场免费塑料袋满天飞的现状会得以改变。
10月1日后再使用无QS标识袋 商家将受严惩
对于10月1日无标识手撕袋退市的规定,市民们大多表示理解。记者昨采访物价、工商等部门了解到,离无标识手撕袋退市的日期还有20多天,希望各超市及早准备,相关部门肯定会在规定开始执行之后对超市进行监督检查。
市物价部门一位负责人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民的生活对塑料袋有很高的依赖性,出门买菜购物处处离不开包装袋,回到家里也需要用塑料包装袋装生鲜食品,最后还被用来盛放垃圾。但不能因为这些习惯,我们就松懈环保的意识。今年6月以来,物价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限塑市场进行多次检查,总体情况是良好的。现在新政策出台,没有QS和厂名厂址的手撕袋就是不合格产品,很多市民拿它们盛食品,本身就会影响健康。
这位负责人表示,10月1日起,有关部门将增加监管力度,如果发现商家再使用无QS标识袋,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最高罚款将达2万。
来源:扬州时报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