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胶州市着力落实五项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制度 [第一食品网 2008-9-10 15:57:00] | | | | 为了认真实施《动物防疫法》,切实抓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胶州市畜牧兽医局积极转变观念,完善防控措施,积极落实五项防疫制度,确保了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开展顺利,实现了清洁无疫。 一是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双向目标考核责任制。胶州市政府同镇政府、镇政府同村民委员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胶州市畜牧兽医局同各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同村级防疫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双向目标考核,确保了责任落实。 二是全面落实集中免疫制度。集中免疫时间原则上从9月中旬开始,力争10月中旬结束。胶州市畜牧兽医局防疫科、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组织好疫苗供应,及时定购、发放强制免疫疫苗,确保秋季集中免疫需要。在实施集中免疫工作中,防疫员做到操作规范、程序严格、消毒及时,防止人为传播疫情。对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建立好免疫档案。10月份进行免疫抗体监测,对存栏畜禽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尽快进行加强免疫。 三是全面落实动物防疫公示制度。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将防疫动物种类、防疫病种、防疫员联系方式、防疫实施情况向广大农民群众公示,让群众知晓,促进防疫员履职。同时实行固定防疫日制度,以提高防疫效率,使新补栏的畜禽得以及时防疫,进一步提高防疫密度和质量。 四、全面落实村级防疫员误工补贴制度。为保障强制免疫工作顺利开展,我市按行政村分布和畜禽饲养量合理配备,实行原则上一村一名村防疫员,防疫员误工补贴由市、镇两级财政负担。此举保障了全市村级防疫队伍稳定,调动了防疫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防疫工作有序、有效、顺利开展。 五是全面落实防疫监督制度。强化动物防疫监督信息化建设,规范动物防疫监督执法行为,实现防疫条件审核到位,饲养环节现场检疫到位、屠宰环节同步检疫到位以及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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