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做好中秋节、十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下发 [第一食品网 2008-9-9 15:34:00] | | | | 近日,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各成员部门、单位印发《关于做好2008年中秋节、十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做到规范到位、执法到位、服务到位。
二、要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
三、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对群众宣传合理消费观念,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对群众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解决、及时答复,让群众满意。
五、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工作,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六、要做好食品安全的信息反馈工作。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渡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