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基层工商所如何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第一食品网 2008-9-5 13:51:00] | | | |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健康与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越来越引起全社会关注。基层工商所作为食品执法的基本执法力量,处在执法的前沿地位,为保障食品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了工商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和工作规范。但由于管理体制、消费现状等主观客观原因,当前工商所在食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难点问题,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有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经济还不发达,中低收入人群所占比例还很大。作为基层工商所,如我们小坝工商所管辖区域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群众收入有限,消费能力相对较弱,买东西求便宜是农村消费的普遍心理。名牌产品、正规厂家生产的商品由于价格高等原因使老百姓感觉不实惠。特别是一些非生活必需的食品如滋补品、零食等,档次较低,伪劣商品存在比例较大,甚至存在知假买假的情况。而另一方面,由于有这样畸形的市场需求,经营者也乐于经营低档产品,而且低档产品的利润要比同类名牌产品高得多。所以低档、伪劣商品的食品安全隐患是不言而喻的,给食品安仝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针对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这一薄弱环节,国家总局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由此可见,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已成为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政府职能机构,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负有重要的职责。目前,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问题,我所曾经牵头开展的“村村放心店”工程已经延伸到了现在的食品安全放心店,解决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作为基层工商执法队伍中的一员,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农村小食品店的情况有了更直接的了解和认识,现就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作探索性思考。
一、农村食品店的现状、特点与作用
我所辖区共有食品经营户210户,其中90%分布在农村。农村食品店特点:一是受经济条件的限制,经营场地和经营设施比较简陋,经不起经营责任风险或赔偿责任风险。二是经营者年龄偏大,农村小食品店的经营者年龄普遍在40岁以上,文化偏低,小学文化的占半数以上,文盲也占了相当比例。由于受年龄、文化的影响,经营者的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经营责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卫生知识
等严重缺乏。三是经营投资少、规模小,经营品种仅限于农村村民必需的生活目用品。大部分小食品店,整个店的商品价值超不过一、两干元。四是进货、配货渠道随便、自由。由于农村小食品店进货配货品种少,数量小,档次低,基本以就近、就便为主,因此,为一些非法食品加工企业和违法食品进入农村市场创造了条件。五是经营环境和经营监督缺失。首先是消费者的监督,农村小食品店面对的消费群体是农民、是本乡本土的熟人,同时,农民消费维权的意识比城镇要薄弱的多。加之乡里乡亲的,很难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六是农村面广量大,政府各职能部门限于人力物力,也难以做到经常监督。
农村小食品店其作用:农村小食品店的存在对农村农民的生活确实带来了不少实实在在的方便,受到农民的认可和欢迎,同时也为农村老弱农民增加经济收入、寻找生活出路、解决就业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农民市场意识、商品意识提高的一种表现,是利用各种形式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提高农民商品意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大环境的必由之路。
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
(--)、强化宣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积极担当宣传教育责任。进一步增强经营户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门制度,采取“三进”(即进村庄、进市场、进企业)方式,当好“三员”,努力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员、食品安全监督员和食品安全纠纷的调解员。开展口头、板报、广播、资料等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增强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人心,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大力宣传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店工程和开展农村食品放心店的重要意义,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消费的安全感,激活农村的市场竞争,促进农村流通领域的现代化和规范化,增进农村农民增长见识、学习消费知识,以改善农村的经营消费环境。
(二)、强化职能部门监管网络化的建设,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1 2315四级网站和涉农维权站(点)的作用,建立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点,设立农村监督员,充分发挥他们向村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当好义务宣传员的作用,由监督员掌握本村食品消费信息,定期向职能部门反馈食品消费信息,使其真正成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的“前哨”,农村维权的“民兵”,从而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引向深入。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市场巡查制。落实管片人员和职责,在巡查中努力做到“四清”即管辖户数清,业户字号清,业主姓名清,经营地址清。在“四清”的基础上做到“三勤”,对片内范围的食品店,做到嘴勤,多向业户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腿勤,就是坚持经常性的巡查,把食品安全监管巡查融入日常监管当中,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手勤,就是认真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情况,发现过期、变质食品帮助业户及时下架,手把手帮助业户粘指导登记台帐,做到有据可查。发现销售过期、发霉、变质、三无食品要立即整改,性质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并将案件曝光,用黑名单制度倡导守法、自律、诚信,促进农村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三是对农村食品店的监管要坚持检查服务的理念,改变检查处罚的做法。在农村对一些普遍的违法经营行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经营者经不住利益的诱惑、恶意或单纯地为了逃避监管而违法经营,大部分都为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意识的缺乏而发生的。因此需要我们各职能部门,在经常检查的同时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引导、帮助、督促,使其走上我们职能部门所要求的守法、规范的经营道路。四是加强对农村食品经营业主的培训。实行定人、定时、定期、分人、分片经常地组织培训,利用小型会议等组织农村经营者、经营示范户进行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经营者的自身素质和改进职能部门的监管方式,达到监管目的。
(三)、加强日常监管,全力打造“巡查”防线。应该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把《规范》落实,在曰常对食品市场的巡查监管中,从实施《巡查员工作制度》、《日巡查、周统计、月考评制度》等制度入手,进一步规范巡查程序,对食品安全执法巡查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实现 “精”“细”化的巡查监管。根据辖区食品经营户分布的实际,为便于监管和提高巡查效能,划区包干,巡查责任到人。工商所所长与每位巡查员签订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书》,各项具体的巡查责任落实到人,强化了对食品经营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和监控。 促使对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监管由无形到有形、由静态到动态、由无序到有序的转变,较好地实现了工商所食品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和长效化,并对食品经营者的自律和自管产生长期的效应。
总之,食品安全问题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一大社会问题。所以食品安全的监管最好是政府牵头,职能部门负责,“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才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起到事半而功倍的效果。(小坝工商所:蔡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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