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宣城市宣州区“以法治渔”成效显著 [第一食品网 2008-9-5 12:50:00] | | | | 近年来,宣城市宣州区本着“依法兴渔”、“以法治渔”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渔政管理盾牌,促渔业经济发展,全区渔业生产秩序井然,渔业市场活跃,渔业资源大区逐渐转变为渔业经济强区。2007年,该区实现水产品产量5.9万吨、渔业产值7.2亿元,年投入水产养殖的民间资本逾3亿元。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实行“以证管人”,加强渔业执法证件管理,大专以上学历的在编在岗渔业执法人员,经过省渔业局组织的法制培训,才给予办理渔业执法证件,坚决收回调离岗位或不在岗的渔业执法人员证件及执法标志。完善信息资料,建立渔政执法人员档案。加强法制培训,积极组织渔业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区举办的法制和更新知识培训,利用召开水产工作会议或养殖技术培训班等契机,对镇乡水产工作人员进行渔政管理培训。建立考核体系,将渔业执法人员的学习及执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求渔业执法人员加强自学,系统掌握国家发展渔业的方针政策,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法制水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效率。
二是加强渔业法律宣传。每年9月开展贯彻安徽省《渔业法》宣传月活动,通过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和利用条幅、标语、流动车(船)广泛开展《渔业法》宣传。开展“送法到船、送法到户”活动,利用渔船年检和渔船燃油补贴发放之契机,主动上渔船、主动进村入户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寓渔业法律法规宣传于具体渔业案件处理过程中,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推进养殖证制度。贯彻落实《宣城市宣州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按照功能划区要求,做大做强区域养殖规模,2007年,该区稻田虾蟹生态养殖面积发展到7万亩,幼蟹培育面积达到2.6万亩。进一步推进养殖证制度,几年来,该区依法发放养殖证愈3000本,名列全省前茅。
四是增殖保护渔业资源。严格贯彻落实渔业捕捞许可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严厉打击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护送2例中华鲟回归长江。依法处理水污染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渔业水域环境,对水域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建议环保部门予以关停。
五是加强渔需物资管理。整顿渔用饲料市场,查处伪劣和“三无”饲料。指导养殖户科学防病,规范用药,查处违禁药品在水产养殖中的应用,从源头上维护水产食品安全,经各级部门抽检,该区水产食品合格率100%。
六是整顿生产和市场秩序。重点渔业乡镇在河蟹成熟期成立河蟹联防大队,实行24小时巡逻,严厉打击偷盗行为。在水产品交易市场设立电子秤,安排渔政等相关人员在市场值班,维护水产市场交易秩序。
七是加快审批制度改革。统一渔业行政审批窗口,清理渔业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办事环节,严格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效率。完善养殖塘口档案,将水面推向市场,实行公开发包,规范水面发包程序,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发包,每年仅水面发包就为镇(乡)村两级增加集体收入超过2000万元。
八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开展渔业船舶检验和年审工作,建立渔业船舶档案,对全区渔业船舶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查处“三无”渔船,对老旧渔船实行分类管理,达到报废年限的一律报废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检验不合格的渔船进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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