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成都水产市场实行准入制 见“两证”掏钱 [第一食品网 2008-9-2 13:58:00] | | | | 昨日,成都水产品市场正式开始实行准入制,市民到青石桥室内农贸市场等水产品销售处购买虾蟹等水产品时,无论是大市场还是小摊位,注意查看销售商家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产品检验检疫证明两证是否齐全。
昨日,市水务局水产处负责人到青石桥室内农贸市场检查市场和商家执行准入制情况,大部分店铺都能拿出检疫合格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不过少数零售摊位却拿不出来。
市场管理员周荣和解释:“零售摊位是从批发商处拿货,部分零售摊位没有拿证,但他们销售的商品是合格的。还有有些批发商向海鲜酒楼送货时将两证给了酒楼,自己也无法出示。”他介绍,青石桥室内农贸市场有4个入口,任何产品进入必须具有两证,如果没有两证,则进行抽检,检验不合格不能销售。“今天就要求所有零售的经销商在拿货时,经销商必须将两证复印并加盖鲜章。”
根据《成都市水产品市场准入实施办法》,从昨日起,凡在我市生产、销售、经营性使用的水产品,必须有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产品检验检疫证明,否则不能进入市场和餐饮单位;若有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水产品的,三年内不得从事水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性活动。
标签:水产
来源:成都晚报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