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苏:43个省级农机推广鉴定大纲通过专家审定 [第一食品网 2008-9-2 9:29:00] | | | | 8月20日,江苏省农机局组织召开了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审定会。全省农机科研、教学、生产、鉴定、推广、管理等部门和单位的12位专家参加了会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农机推广鉴定有关要求,对秸秆还田机、油菜移栽机等43个省级农机推广鉴定大纲进行了审定。
会议指出,鉴定大纲是具有法规性文件的技术规范,是开展推广鉴定工作的依据。制定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是有效开展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的保证。省级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是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大纲的补充,凡是没有部级大纲的具有我省地方特点的农机产品,都要制定省级大纲。这次审定采用专家负责制,要求大纲编制项目负责人进行解释,主审专家主持对大纲内容进行逐条审定。要求各位专家对推广鉴定大纲进行科学、规范、公正、客观的审查、评价,确保大纲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强调,一是大纲审定要贯彻农业部关于农机推广鉴定的“五个通则”,大纲的编写内容、格式、层次要符合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制规则》;二是对农机产品尚没有国家、行业标准可依的大纲,要关注技术指标、试验方法的确定;三是对于大纲中可靠性评价,要区别初次领证、换证情况。可靠性考核时间、评价方法如何确定,有时可结合用户调查来评价;四是对大纲中尚没有标准规定的内容要更加关注,如适用性评价没有标准可依,如何进行试验、评价,有时可结合用户调查来评价;五是要注意产品定型检测和推广鉴定检测的区别,推广鉴定更加注重用户使用。
专家们分成四个审查小组,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定,并对大纲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统一了大纲的格式和内容。起草人员将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由省局批准发布后实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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