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元市强力推进生猪零排放养殖 [第一食品网 2008-9-2 9:18:00] | | | | 一是政策推动。及时出台了《关于强力推进生猪“零排放”养殖技术的意见》(广牧食[2008]104号),明确了全市推进生猪“零排放”养殖技术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二是项目促动。在项目规划实施时向生猪“零排放”养殖户(场)倾斜。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畜牧业灾后重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生猪调出大县扶持奖励、农业发展和环境治理等项目打捆实施。
三是龙头带动。鼓励生猪养殖、加工、饲料、种畜等龙头企业建基地、带农户,按照“公司+基地+协会+农户”和“三企共建”畜牧专业合作社的模式扶持、带动周边养猪农户采用“零排放”养殖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养猪业。规定市内各生猪加工企业必须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优先收购采用“零排放”技术养殖的生猪。
四是加大宣传和技术推广服务力度。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会议、报纸等宣传舆论工具宣传生猪“零排放”养殖的意义和技术精髓。各级畜牧部门要层层落实技术责任人,具体负责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乡镇政府对乡镇干部和乡镇畜牧技术人员要实行包村包场包任务,打桩定位,一包到底。要把生猪“零排放”养殖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纳入乡镇畜牧技术人员年度目标进行逗硬考核,严格奖惩制度。
五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完成各项推广工作任务,市局成立了推广生猪“零排放”养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推广生猪“零排放”养殖的协调和技术推广工作。并要求各县区畜牧食品局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
来源:省畜牧食品局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