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 [第一食品网 2008-9-1 10:09:00] | | | | 工业区周边不少小餐饮店无证无照经营,城乡结合部一些农贸市场管理混乱,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日前,泉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努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在泉州市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对泉州市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2007年以来泉州市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安全和监督管理情况。
检查组由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圆圆任组长,副主任周真平、陈家富、颜伟劲任副组长,秘书长吴春林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检查组听取了泉州市政府及鲤城、丰泽、晋江3个市(区)政府工作汇报,与市直6个相关部门进行座谈,明查暗访了13家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4个农贸市场、3家个体摊点、5家超市、8家食杂店、4家集体食堂。
检查组认为泉州市实施食品卫生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状况有较大改善、食品安全培训宣传得到加强。
检查组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群众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不强。2007年至今年6月,泉州市质监部门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46起,工商部门立案查处1641起,卫生部门查处违规经营单位2256家次,贸发部门查处生猪屠宰违法案件284起,反映了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仍然较差,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第二,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工业区周边众多小餐饮店无证无照经营。检查组在晋江市陈埭镇湖中村和安海镇区抽检了13家小餐饮店,11家无证无照经营,都没有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没有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台账制度,从业人员都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大部分店家环境不整洁卫生,生熟食品没有分开,餐具没有消毒。二是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监管不到位。检查组暗访了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农贸市场,发现整个市场处在严重的无管理状态。据检查组了解,该市场由后埔村委会负责管理,但只收取管理费,市场状况基本不管。三是无证无照及证照不全的小作坊较大范围地存在。四是部分生产经营者不能很好建立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
第三,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和检验检测网络建设滞后。一是执法人员不足。我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3万多家,相关部门普遍存在行政执法人员不足的情况。晋江市陈埭镇目前约有2000家小餐饮店,执行卫生监管的工作人员只有2个。丰泽区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至今未设立生猪屠宰管理站,没有日常监管人员。二是检验检测网络建设不健全。目前,各监管职能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不一,如质监系统仅泉州市质检所及晋江、安溪设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全市约55%%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未建立食品检测室。
第四,监管部门间的职责分工和配合协调存在薄弱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涉及面广,由多个政府部门承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一些职责不明确以及职责交叉等问题,容易出现监管漏洞。检查组在位于洛江区的奇龙超市配送中心检查时发现,该中心检测记录不够规范,而共同监管的部门存在责任不够落实的现象。检查组还发现,一些大型超市内不仅销售商品,还现场加工制作面包等食品销售,超市内设有餐饮店,涉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多个环节,由于实行分段管理,分别由多个部门负责,这就增加了部门之间协调的难度。
针对我市实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审议意见》提出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和规范农产品市场检测工作;强化责任和协调配合;努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等六点要求。并建议在第六届全国农运会举行之前,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应急演练,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 (记者 吴泽华 实习生 陈云青 张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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