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日本語
首页
|
国际供求
|
国内供求
|
产品展示
|
会员企业
|
食品黄页
|
食品资讯
|
贸易窗口
|
媒体推介
|
美食与健康
|
代理加盟
|
说吧
水产品
|
畜产品
|
糖酒饮料
|
机械包装
|
粮油土产
|
水果
|
蔬菜
|
健康食品
|
乳制品
|
调味品
|
添加剂
|
茶叶
|
视频推广
|
吃喝玩乐
资讯搜索
搜索范围
国际资讯
热点透视
国内资讯
食品科技
资讯专题
全部
更新时间
今日最新
最近一周
最近30天
最近半年
所有
每日资讯
为演美人鱼哭着拉韧带
星座减肥方法
欧盟已部分解禁巴西进口牛肉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受理天津
【每日糖评】窄幅盘整-08
林州市:小杂粮做出大文章
喀麦隆采取措施提高粮食产量
京城时令水果扎堆上市价格下跌
一周精彩回顾
巧吃米饭也能帮助你减肥
自虐瘦身风云排行榜
简单小动作纤瘦小腿
3组瘦臂操甩掉Bye
营养师破解瘦身餐神话
吃素能防冠心病吗
生吃的四种科学方法
要不要吃反季节蔬果
心血管疾病与饮食
番茄汁好喝,用处更多
印度尼西亚公司销售软壳蟹
新加坡公司销售海参
越南公司销售南美白虾
孟加拉国公司销售干虾
新加坡公司销售冷冻水产品
首页
-
食品资讯
-
国内资讯
广元市“四严”措施加强动物产品加工仓储场所管理
[
第一食品网
2008-8-28 17:30:00
]
一、严格防疫条件审核。凡新建动物产品加工、仓储场所,其建筑设计、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且工程完工后需经动物卫生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营业;对现有的不符合规定防疫条件的,限期整改。
二、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对进(出)加工、仓储场所的动物产品,在出(入)厂(库)前,业主需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凭证向所在地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报检,经检疫执法人员查验合格的方可准予出(入)厂(库)。
三、严格实施动物产品台帐管理。所有加工、仓储业主,对其进出入厂区或库区的动物产品必须建立购销台帐,详细、准确记录和保存动物产品的来源、数量、时间、名称等产品信息和检疫凭证,供动检执法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查验,以实现动物产品管理的档案化和可追溯化目标。
四、严格目标量化管理。全市所有加工、仓储业主与动物卫生主管部门鉴定目标责任书,细化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分级量化考核,对生产、加工、仓储或销售不符合国家动物卫生规定动物产品的业主实施警告、曝光直至停业的处罚。
广元市“四严”措施加强动物产品加工仓储...
江西吉安青原区农业局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屠...
江西电视台新闻部赴峡江采访县级水生动物...
江西峡江县加大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海南省农业厅召开无疫区迎检动员暨动物防...
天津市首家动物生物制品企业通过GMP验收
山西省平定装备村级动物防疫员
钦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把上市肉类安全关
更多相关文章点这里>>>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