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市生产供奥食品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第一食品网 2008-8-9 9:29:00] | | | | 作者:李宝松
我省唯一一家入选为奥运会提供食品的供奥食品企业生产的鲜黄瓜,近日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各项指标全部合格。
为加强对供奥食品生产基地的管理,市农业委员会狠抓农业投入的监管,特别是深入开展高毒农药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成立专门组织。市农委成立了鲁绍义副主任为组长的供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了联络组、基地生产与监督指导组、农药整治等4个专业组。为此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滁政[2008]42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市农委制定了《市农委供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二是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推进高毒禁限用农药市场专项治理自5月下旬以来,各县、市、区已经开展“拉网式”检查,已经对所有农药经营门点进行3遍以上检查。同时各地加强重点区域检查,突出以下三个环节。一是严查批发经营环节,切断禁用农药的流通,对农药销售集散地、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要重点监督,发现有违法销售线索要一查到底,追根溯源,查清生产地、销售渠道和货物去向。二是对村级经营点以及一些交通不便农药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坚决杜绝检查中的“死角”和遗漏店。三是强化蔬菜、茶叶、果树、中草药生产基地的监管。三是开展农药监管执法督查为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农业执法大队及市植保站不定期对各县市区高毒农药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已经与6月下旬以来分别各县市区的农药市场进行了检查。还将派出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农药监管执法大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四是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开展禁用农药整治工作。为加强属地管理,增强各县农委的责任意识,市农委和各县市区农委就今年农资整治工作签定了责任状,各县市区农业执法大队和农资经营户签订责任状,或协议书,并张贴在店面,接受群众监督。为加强宣传工作,除通过广播、电视培训班的等方式,使农药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禁售、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和禁用范围。基本做到把41种高毒禁限农药名单亲自贴到每一个经营门点,特别是蔬菜基地周围;逐步建立了农药经营档案。要求各农药经营户逐步建立经营台账,特别是蔬菜基地周围农资经营户及批发大户,以逐步建立农药追溯制度。建立了执法检查台帐。要求各农业执法大队增加检查频率,并做好检查记录,要求每次执法检查要有工作记录,有被检查人签字,以便监督各县农业执法大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农资市场互查。组织各县、市、区农业执法大队进行互查,通过互查起到了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加强交流的作用,同时也拔除了难缠户、人情户难以查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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