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辽宁省鞍山召开农业保险工作会议 农业保险正式启动 [第一食品网 2008-7-28 17:24:00] | | | | 按照省政府部署,鞍山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玉米、水稻、大豆、花生作物保险,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实行保费财政补贴。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业保险工作有关要求,加快推进鞍山农业保险工作,近日,该市召开鞍山市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市农委、财政局、气象局、鞍山人保财险公司、鞍山中华保险公司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农经局、财政局、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布了鞍山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鞍山市实施农业保险总体目标是,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及农民灾后自救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实施。基本原则是,通过中央、省、市、县政府的保费补贴,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并承担一定比例的保费,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保险范围是,该市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含市区)凡从事玉米、水稻、大豆、花生生产的农户均列入农业政策保险支持对象,纳入各级财政农业保险补贴范围。保障程度为,对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给予损失补偿,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补贴数额为,全市粮油作物种植面积280万亩,如全额投保,总保额17.82亿元,总保费7368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承担保费补贴5895万元,占80%。今年,该市预计完成农业保险工作总量的40%,总保费2947万元,保费补贴数额为2357万元。承办农业保险的公司是,鞍山人保财险公司承担海城市、岫岩县的农业保险业务,鞍山中华保险公司承担台安县、千山区(含市区)的农业保险业务。
市政府副秘书长、农委主任麻德明做工作动员和部署。他强调,开展农业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举措,是符合现代农业要求和市场经济发展,规避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也是省政府和市政府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和重大任务,是全面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开端,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
目前,农作物已经进入生长期和自然灾害多发期,抓紧做好农业保险各项工作显得尤为迫切,至关重要。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时间,及早安排,及早启动,做好农业保险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各县(市)区要安排好本级保费补助资金。二是农业、保险、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走村入户,做好政策引导、宣传动员和参保摸底登记工作。三是要通过媒体宣传、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做好政策和典型案例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农业保险,参加农业保险,营造社会舆论氛围;通过信息通报等方式,在工作层面上形成工作氛围;有关部门要协调动作,形成协同作战的氛围,落实机构和人员,包县、包片、包村落实工作责任。四是加强沟通协调。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掌握工作进展,推进工作落实。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搞好阶段工作总结,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会议由市农委副主任高良喜主持。鞍山人保财险公司总经理于辉和鞍山中华保险公司总经理谷晓蜂分别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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