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舟山樟州渔业村渔业“三字经” [第一食品网 2008-7-14 10:17:00] | | | | 阿拉村,渔为主;新时期,法兴渔;转体制,面貌新;搞生产,法先行;一章程,两合同;四制度,合法订;捕捞前,证书齐;船出洋,升国旗;产卵带,不许捕;珍稀鱼,要放行;保护区,不许进;跨海区,重办证;禁渔线,不超越;领海外,不盲行;五六月,禁蟹期;六七八,禁张网;七八月,伏休期;九十月,检幼比;资源衰,渔场变;捕好鱼,靠科技;船航行,守规则;航道处,禁锚泊;安全法,牢记心;环保法,要记清;遇碰撞,讲风格;多协商,少争执;有纠纷,要讲法;违法事,要处罚;船修造,检验好;质量高,隐患少;单位账,必须明;日日结,月月清;钱与账,分开管;出纳付,会计记;报账单,老大批;收支账,应公布;交两费,是义务;搞分配,要积累;上和下,心要齐;共为渔,做贡献。
来源:中国渔业报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