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京市溧水县种植水稻农户首次享受国家实行良种补贴政策 [第一食品网 2008-7-11 14:15:00] | | | |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08年新增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8]46号)和《财政部关于预拨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08]64号)精神,今年我县种植水稻农户首次享受国家实行良种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5元,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补贴资金给受补贴农户。今年我县水稻良种补贴面积原则上可参照水稻直补面积,将核定的补贴面积逐级分解落实到农户,并切实做好补贴登记造册工作。村委会核实、公示、上报补贴面积截止时间为6月30日,镇(区)政府核实、上报补贴清册至县农林局、财政局的截止时间为7月10日,从而确保国家水稻良种补贴资金于2008年7月20日之前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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