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宁夏自治区中卫市贯彻落实《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第一食品网 2008-7-11 14:06:00] | | | | 近日,宁夏自治区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德带队,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负责人、委员和基层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在市民族宗教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和商务局、质监局、卫生局负责人的陪同下,采取听、看、查、座谈等形式,深入海原县、中宁县、沙坡头区,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家。在听取了海原县、中宁县人民政府及市民族宗教局、工商局关于清真食品执法情况的汇报后,人大检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宣传教育取得实效。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社会各界干部群众了解并尊重少数民族风俗及生活习惯,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的意识逐步形成;二是清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逐步规范。各监管部门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持依法行政,违法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清真食品准营证》办证率分别达到96.6%、98.5%、97.6%,促进了清真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三是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机制逐步形成。民族宗教、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配合密切,联合执法,加大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从严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同时,检查组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汉族群众的宣传教育,借助“五五”普法对业主进行重点培训;二是通过建立清真食品生产园区等形式,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区内外穆斯林来中卫发展,进一步提高清真食品质量,提高知名度,打出清真食品品牌;三是贯彻落实《条例》和规范管理还有一定差距,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管理办法,强化管理;四是民族宗教部门清真食品执法队伍薄弱,影响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最后,王兴德副主任指出:监管部门要不断探索大宾馆等餐饮企业清真食品管理的新方法,通过委派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采购监管员等方法,切实抓好大型清真食品餐饮企业的管理;要做到平时检查和重大专项检查有效结合,通过建立清真食品告知制度、信息反馈等制度,形成民族宗教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发挥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也可邀请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参加,实现资源共享。
来源:宁夏自治区中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