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4瓶酒19.2元愣是要收20元 [第一食品网 2008-7-8 16:02:00] | | | | 2008-07-0815:43:44
晨报讯(李有顺记者孙胜慧)几天前,金州某饭店在橱窗上打出夏季啤酒特价的广告,广告称“为答谢消费者厚爱,中午到饭店就餐,XX啤酒优惠价格4.8元/瓶”。王先生看到该广告后,与朋友一起到饭店就餐,点了4瓶啤酒。
结账时,王先生与朋友要的4瓶啤酒的价钱是19.2元,王先生等人觉得饭店应该收19元,而饭店收款员却坚持要收20元。饭店的行为让王先生不解,于是王先生拨打了投诉电话。金州区消协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表示,饭店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并责令经营者退回多收的0.8元钱,并对经营者进行了严厉批评。经营者当面向王先生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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