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明光三粮食“蛀虫”因贪污同获刑 [第一食品网 2008-7-4 16:52:00] | | | | 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宋恩联、毛玉斌、荘宏甫犯贪污罪,分别对三名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宋恩联、毛玉斌、荘宏甫三人均系中共党员,案发前分别担任明光市涧溪中心粮站、白沙王粮站、涝品粮站站长。2003年7月至2005年秋天,三名被告人在明光市粮食局白沙王粮站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虚开假票据等手段,共同贪污公款人民币19000元;被告人宋恩联、毛玉斌共同贪污公款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宋恩联单独贪污人民币5547元。(宋维国匡海燕胡昊)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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