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庆:以假换真偷茅台 三偷酒贼换刑六年 [第一食品网 2008-7-2 15:34:00] | | | | 新华社重庆7月3日电(记者朱薇)用假茅台酒偷换真茅台酒,薛正居、肖飞、谢斌三人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秘密窃取被害单位的真贵州茅台酒131瓶,价值5.7万余元,日前被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分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来渝打工的薛正居认识了谢斌和肖飞,谢斌和肖飞当时在某海鲜酒楼分别担任吧员和保安。三人合计后决定从酒楼吧台里存放的高档烟酒下手。想到如果烟酒被偷走、数量一减少,肯定会被人发现,于是三人谋划偷梁换柱、以假换真。当谢斌在酒楼吧台值夜班时,将吧台存放的真贵州茅台酒的数量及编号告诉肖飞;肖飞再将数量及编号转告给薛正居;薛再提供相同数量的假烟、假酒,交给谢斌。谢斌将真的烟酒偷出交给薛、肖带走后,再将假摆在吧台上。
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间,三人先后偷换出真贵州茅台酒131瓶,价值57000余元。三人再次作案时,被守候在该酒楼附近的工作人员发现,谢斌被当场捉获。
法院依据查清的事实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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