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开县扎实有效开展母猪鉴定发证工作 [第一食品网 2008-7-1 10:30:00] | | | |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种畜禽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08]37号)文件精神,准确掌握农户饲养的母猪信息,加快淘汰不合格母猪,实现母猪良种化,自2008年4月起,开县着手对全县辖区内的38个镇乡饲养的母猪进行了鉴定、建档、发证工作。
该县成立了母猪鉴定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由畜牧兽医局负责人任组长,畜牧技术推广站组织16名技术干部组成技术指导小组,实行划片联系镇乡,负责指导、监督母猪鉴定发证工作。各镇乡畜牧人员深入母猪饲养户,大力宣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逐村、逐社、逐户、逐头对现养母猪和选留的后备母猪一并进行鉴定发证。根据母猪品种和外貌、繁殖性能、饲养管理、疫病控制四个鉴定指标来鉴定母猪,对鉴定合格可作种用的母猪由鉴定人员填写鉴定登记表,佩带种母猪标志牌,填发由重庆市统一印制的《种畜禽合格证》,一畜一证,并告知养殖户妥善保管证件,作为今后母猪补贴和良种补贴的依据,同时填好母猪养殖表,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母猪养殖档案。
截至目前,开县已鉴定合格母猪10.32万头,发证10.32万份,《种畜禽合格证》持证率100%。通过母猪鉴定发证工作的开展,全面摸清了母猪饲养现状,为提高母猪良种化生产水平,确保全县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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