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批准对七佛贡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第一食品网 2008-6-6 12:47:00] | | |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的公告》
2008年第52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七佛贡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七佛贡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七佛贡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四川省青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七佛贡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的请示》(青川府〔2007〕4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青溪镇、桥楼乡、三锅乡、蒿溪回族乡、房石镇、曲河乡、前进乡、乐安寺乡、乔庄镇、孔溪乡、板桥乡、瓦砾乡、茶坝乡、黄坪乡、大坝乡、关庄镇、苏河乡、红光乡、石坝乡、马公乡、茅坝乡、凉水镇、大院回族乡、竹园镇、马鹿乡、七佛乡、楼子乡、木鱼镇、骑马乡、观音店乡、沙州镇、营盘乡等3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茶树品种。
秦兴“1号”、秦兴“2号”茶树品种为主,“名选131”等作为搭配品种。
(二)立地条件。
海拔600m至1500m,土壤值4。5至6。5,坡度在15°至25°之间。
(三)栽培技术要求。
1。育苗:茶苗采用无性繁殖,扦插育苗。
2。种植规格:双行密植栽培,大行1。5m,小行35cm,株距35cm,密植度≤400株/公倾。
3。茶树修剪:采用幼树3次定型修剪,生产树修剪则在头轮茶结束后及时进行修剪。
4。茶园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圈肥和油枯,圈肥用量为140kg/公倾,油枯用量为70kg/公倾。
5。病虫害防治:严禁使用人工合成农药。
6。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摘分级。
1。采摘时间:每年3月上旬至9月底为采摘期,根据鲜叶等级要求,分期分批留叶采摘。
2。采摘要求:
(1)特级鲜叶:一芽一叶初展>90%,一芽二叶初展<10%以下,芽长于叶或芽叶等长,大小均匀一致,色泽油绿,不得带蒂,无病叶、紫叶、鱼叶和红叶。
(2)一级鲜叶:一芽一叶>70%以上、一芽二叶初展<30%芽叶等长,大小基本一致,色泽翠绿,芽叶完整,无病叶、紫叶、鱼叶、红叶。
(3)二级鲜叶:一芽二叶为主、一芽三叶初展<10%,色泽绿润,夹有少量幼嫩的对夹叶。
3。采摘方法:提手采,不应捋采或抓采,保持芽叶完整、新鲜、均匀一致。
(五)加工工艺。
1。工艺流程:
(1)机制:摊青→杀青→理条→做形→烘干→包装→入库。
(2)手工:摊青→青锅→摊凉→分筛→辉锅→分筛→再辉锅→包装→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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