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灾区卖蔬菜工商免“两费” [第一食品网 2008-5-20 14:29:00] | | | | 19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工商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行为,并减免相关费用。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工商立即启动市场监管应急预案,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哄抬价格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抗震救灾期间,凡是进入灾区市场销售的食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工商部门免于收取市场管理费。对灾区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一律免于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同时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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