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检验检疫:出口埃及产品将实施装运前检验 [第一食品网 2008-5-13 10:50:00] | | | | 中新江苏网五月十三日电:据江阴检验检疫局统计,2007年该局共检验本地区输往非洲的货物1026批、货值3947万美元,涉及的非洲国家达39个,其中出口埃及的产品为233批、货值944万美元,占对非出口总额的24%,批量仅次于南非,居第二位。所涉产品主要为纺织品、服装、自行车零件、电线电缆、磷酸等,所涉的企业多达20多家。
埃及是中国外贸企业在非洲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上述备忘录一旦签订,对埃及有出口业务的相关企业将因此受到影响。
经国家质检总局与埃及贸易工业部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与埃及贸易工业部关于中国出口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合作谅解备忘录》将于近期签署,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我国出口至埃及的产品将采用装运前检验模式。埃及将成为我国继塞拉利昂和埃塞俄比亚之后,第三个开始实施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的非洲国家。
按照备忘录要求,检验监管产品范围涵盖了我国全部出口埃及的工业产品。检验检疫机构必须对我国出口埃及的工业产品实施批批检验、批批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检验内容包括实物检验、核价和监装,检验过程中要求按照埃及标准进行合格判定。
为保证相关产品的顺利出口,江阴检验检疫局提醒各出口企业在涉及此项业务时,应通过外贸收货人等渠道,充分了解埃及方面的相关法规要求;尽快与检验检疫部门取得联系,咨询相关政策;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检验,应注意预留出足够的检验监装时间,确保货物能顺利出运,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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