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家强制标准发布 标明“食品用”塑料袋才能装食物 [第一食品网 2008-5-12 9:09:00] | | | | 从今年6月1日起,与食品接触的塑料袋还必须标有“食品用”。昨日,国家标准委正式对外发布了3项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并从6月1日起正式实行。
现状
有的塑料袋常常掉色
昨日,记者走访了众多超市后发现,商家在为顾客包装商品时,虽然会将食品和日用品等分开包装,但是却鲜有根据商品性质区别使用塑料袋的情况,多数则是根据商品多少提供大小不一的塑料袋。此外,塑料袋上也鲜有警示语,有的塑料袋上标的店家的LOGO还经常掉色。
新规1
塑料袋上应加环保用语
记者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上看到,昨日公布了三项标准,其中《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这意味着它的规定所有的商家必须强制遵守。
根据该《要求》,6月1日起,塑料购物袋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应有环保声明,如“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多次使用”等内容;塑料购物袋还应有警告语和安全性说明,如“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幼儿”等,直接接触食品塑料购物袋应标有“食品用”字样。
新规2
塑料袋标识应不易褪色
此外,《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还规定,塑料购物袋的标识要用醒目的颜色,应不易褪色或脱落;可以采用印刷或喷涂等方法,但应不损害塑料购物袋的性能;每个塑料购物袋一般为一个标识,如有必要,可予增加;塑料购物袋还应明确标识生产厂家名称等信息。
对于这一规定,退休的王阿姨非常支持,她表示,买东西时再不用担心商品间交叉污染了。“过去我有时买东西回家,发现衣服染上了红色,原来是塑料袋掉色,这个办法实施后,这个问题也就解决了。”刘阿姨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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