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梅州农村困难群众低保标准提高 [第一食品网 2008-5-9 10:02:00] | | | | 前日,笔者从梅州市民政部门获悉,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该市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将全部被纳入低保,本月底前,各县(市、区)将完成此类困难群众的情况调查。
据了解,近日,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低保救助制度,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该通知规定提高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在125元以下的,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以上;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从今年下半年起将被纳入低保。二是全市要建立城乡一体的物价补贴机制,在向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的基础上,对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今年1月至3月的每户每月10元的临时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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