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青海农牧民尝到“文化增收”甜头 [第一食品网 2008-5-9 9:44:00] | | | | 近年来,青海省以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开发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在“文化增收”上做文章,走出了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文化增收”路子。目前,“文化增收”不仅成为农牧民脱贫致富的一种重要手段,也为推动农牧区基层文化建设、促进农牧区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特色文化拓宽农牧民致富路
青海省海拔高度从2000多米一直到7000多米,这里有黄土高原的风貌,也有康巴草原的风情,有中原文化的传承,也有特色鲜明、丰富多元的民族风俗。许多人文学者认为,在青海既包含了传统的中原文化,又融会了藏传佛教、藏族服饰、歌舞、医药等优秀文化,融会了回族、撒拉族等民族的传统宗教、服饰、饮食等文化艺术,而且还保留了土族等众多地域特色显著、民族特色鲜明的多元化文化形态。
近年来,青海省鼓励和引导农牧民群众利用这些文化资源创业致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经过多年的发展,以民族歌舞演出、民俗旅游观光、曲艺演唱、刺绣、奇石、剪纸、民族工艺品制作等作为基本形式的“文化增收”,已成为当地农牧民增收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手段。
在青海著名旅游景区塔尔寺所在地湟中县鲁沙尔镇,当地农民画家乔应菊开了一家旅游工艺品商店,专门出售自己绘制的农民画和堆绣作品,深受游客喜爱。她告诉记者,她制作的堆绣,小幅作品售价在几十元,大幅作品则在千元以上,不少作品销往陕西、天津、云南、台湾等地,有的还远销海外,年收入上万元。现在,附近很多农牧民群众都来向她学习。
靠手艺致富的还有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的农牧民。同仁县吾屯村是文化部命名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村里446户农户中,从事唐卡、堆绣等热贡艺术品制作的就有437户,占全村总户数的98%。2005年,全村热贡艺术品业收入达1000余万元,占全县农牧民总收入的8%,热贡艺术品销售收入已成为吾屯村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
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石乃亥乡的农牧民则充分发挥能歌善舞的优势,成立了民间艺术团,长年在北京、山东、四川、西藏、深圳等地巡回演出,目前,这个乡共有256人从事歌舞演出,年收入达170万元,文化打工已成为这个县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青海农牧区从事各类文化经营项目的有5.6万人,总收入1.3亿元,人均年纯收入2200元。
--“文化增收”带来多重效应
青海农牧民群众的“文化增收”是在创建“文化中心户”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文化中心户”是青海省在农牧区基层文化建设中创造出的一条新经验,其特点是重视家庭文化建设,通过购置一定的家庭文化娱乐器材,鼓励家庭各成员发挥所长,利用闲暇时间,不定期举行家庭自娱自乐和群众性传统文化体育活动,弥补农牧区文化生活的缺憾。
青海2003年开始进行“文化中心户”试点工作,到2006年,全省创建了1257户“文化中心户”,对于丰富农牧区文化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文化中心户”的增多和农牧民文化生活的丰富,很多农牧民群众已经不满足于自娱自乐,在政府的鼓励与引导下,他们充分发挥本民族、本地的文化特点,结合旅游、体育等活动,开始依靠文化来增收致富。
青海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曲青山说,由于“文化增收”一开始就与基层文化建设相结合,因此它不仅使青海农牧民的“钱袋子”鼓了起来,而且还产生了一系列有益的联动效应,在农牧区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在推进农牧民“文化增收”的过程中,青海省坚持将文化增收与“特色文化乡”“小康文化村”“十星级文明户”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以文化为载体,在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的同时,活跃了文化生活,丰富了精神世界,调动了农牧民兴办文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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