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河北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给进城农民工市民待遇 [第一食品网 2008-5-6 16:34:00] | | | |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公安厅了解到,河北省将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实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办理了居住证的农民工在求职务工、社会保险等方面将享有市民待遇。
据介绍,由河北省公安厅牵头,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计生委等部门参加的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被确定为今年河北农民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将为农民工带来更多的实惠。对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工,凡本人申请愿意在城镇定居的,必须为其办理在城镇落户手续。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推诿、拖延,更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适当放宽落户条件,优先准予在城镇落户。
河北省还将改革暂住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制度,逐步实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对于办理居住证的农民工,在求职务工、司法援助、社会保险、住房贷款、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区服务等方面实行市民待遇。
来源:河北农业信息网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