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营口市老边区为农民减负工作扎实有效 [第一食品网 2008-5-4 9:49:00] | | | | 营口市老边区积极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有关规定,从理顺体制、落实制度、规范运作等方面入手减轻农民负担,切实维护了农民权益和农村大局的稳定。
一、抓好“三项制度”,为减轻农民负担提供保障。2003年税费改革后,老边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情况,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的责任机制。二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执法责任制,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财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对面向农民的收费、收税、罚没和服务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地方和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加重农民负担,都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三项制度”的实施,建立了全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更为减轻农民负担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涉农收费项目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抓好“三项落实”,为减轻农民负担奠定基础。一是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物价部门对各类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和印刷了涉农收费公示表,并免费发放到涉农部门、镇街及60个行政村,发放率达到100%。二是落实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一费制”。全区各学校和社会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种集资收费和代收代办、搭车收费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落实乡村报刊征订“限额制”。2007年全区农村的报刊杂志费仅为6万元,远远低于限额标准。各项减轻农民负担制度的落实,为保证税费改革后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民负担不反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好“三项治理”,为减轻农民负担提供支持。针对一度给农民增加负担的农村义务教育、剩余劳动力及农村水电等问题,采取了有效的整治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对农村义务教育进行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减免学杂费的政策,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层层把关,逐一核定,确保了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不漏地享受到了免学杂费政策,共免除学杂费125万元,为1463名贫困生免除教科书资金22.8万元,这些措施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二是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规范。全年免费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达4867人;召开12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洽谈会,对2922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实行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督促企业为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受理涉农案件80起,追发农民工工资205万元,返还农民工抵押金25万元。三是对农村水电问题进行整治。重新核定了农业用水价格,核定后的农业用水水费价格为88元/亩,实际执行85.13元/亩,仅此一项,就减轻农民负担近19万元;作为东北三省唯一的“新农村电气化县”,老边区完成了3座变电所的改造,调整了74个低压台区的变台、线路和计量,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电价由改造前的0.602元/千瓦时降为0.5元/千瓦时,为农民减轻负担230万元;农业生产用电电价由0.721元/千瓦时降为0.425元/千瓦时,为农民减轻负担6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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