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驻点监管奥运果品企业 [第一食品网 2008-4-27 8:23:00] | | | | 从省林业局召开的2008奥运果品推介会上获悉,我省将按照奥运食品要求,派人驻点监管所有供应奥运会使用的果品生产基地和企业,严格确保各类果品无毒、无害、无兴奋剂,并全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在2007年底举行的“2007中国国际林业博览会”上,山东锦绣源实业有限公司的黄金梨、红富士苹果;沾化县林业局的沾化冬枣;乐陵市林业局的富硒金丝小枣、富硒无核小枣;枣庄长红果品开发有限公司的长红枣、生力枣;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政府的枣庄石榴等8种果品获得“北京奥运会推荐果品”称号。
省林业局副局长田庆斌介绍说,今年是奥运年,我省各果品企业将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特别是获“北京奥运会推荐果品”称号的单位和果品基地务必达到质量优先、符合标准、安全可靠。对所有供应奥运会使用果品的生产基地和企业,将派人驻点监管,按照奥运食品要求,严格确保各类果品无毒、无害、无兴奋剂。全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奥运会期间果品及其他产品安全工作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