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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从5月1日全面进入禁渔期 7月31日止

[第一食品网 2008-4-26 10:24:00]


    记者25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渔业局获悉,全区将于5月1日进入全面禁渔期,到7月31日结束。

    据悉,禁渔区除已确定的区域外,额尔古纳河、哈拉哈河、贝尔湖等边境水域(除特殊规定外)的禁渔期也为5月1日至7月31日,天然水域鱼类产卵场和洄游河道为常年禁渔区。

    为推动内蒙古渔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对禁渔期和禁渔区的管理,自治区渔业局制订下发了2008年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期和禁渔区进行捕捞作业或者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所有捕捞作业的人员、船只、网具都要撤出作业区。因繁殖、科研等特殊需要,在自治区重要渔业水域进行捕捞作业,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范围的,必须报相关部门审批。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公安、工商、边防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规定,电鱼、毒鱼、炸鱼以及私捕滥捞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违法行为。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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