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节日来临 新疆质监部门开展专项打假集中行动 [第一食品网 2008-4-24 12:59:00] | | | | 随着“五·一”小长假和“六·一”儿童节的日益临近,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质量安全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违法行为,确保广大消费者购物消费安全及身心健康,自治区质监局决定“五一”、“六一”节日期间在全疆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产(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
全疆各地、州、市质监局将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前期安排的28大类食品无证查处等项工作和当地实际。在“五一”、“六一”节日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节日热销及儿童食品用具、童装等产(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重点以饮料、酸乳、冷冻饮品、豆制品、蜜饯、油炸小食品及膨化食品、童鞋、童装、儿童玩具、太阳镜、餐饮纸制品等涉及节日消费者和儿童健康安全的产(商)品及当地特色、特产食品、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产品。
据悉,此次行动,将以“五一”、“六一”以学校附近的小超市、杂货店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薄弱区域和当地大中型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生产销售无证产品、有造假违法记录的企业及非法加工窝点、小企业、小作坊为重点对象。对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危害消费者和儿童身心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劣迹以及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仍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执法检查中要重视发挥质检机构的技术保障作用,对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产商品),必须立即委托有关质检机构进行抽样检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并依法进行查处。
对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及编号涉案货值大、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一查到底,坚决做到“五不放过”,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集中曝光一批产品质量低劣,存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生产、经销单位。以正确引导消费。对故意制假的生产者、无证企业或窝点实施“黑名单”监控。公布食品制假造假“黑名单”,充分发挥“红黑榜”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对生产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