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新的《小麦》国家标准将实施 我市粮食部门积极组织学习培训 [第一食品网 2008-4-22 14:55:00] | | | | (通讯员段玉太报道)为适应小麦生产和流通发展的需要,国家粮食局组织有关专家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原《小麦》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新的《小麦》国家标准经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已于2008年1月1日发布,并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编号和名称为:GB1351-2008《小麦》。国家粮食局制定的《小麦硬度测定-硬度指数法》(GB/T21304-2007)、《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技术条件与试验方法》(LS/T3704-2007)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已于去年发布实施。
这次《小麦》国家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修订了小麦分类检验方法。将感觉检验改为仪器化检验,建立了我国小麦硬度分类评价体系,规定硬度指数大于等于60度的为硬麦,小于等于45的为软麦,介于两者之间的混合麦。二是对小麦分类进行了简化。新标准小麦分类为硬质白小麦,软质白小麦,硬质红小麦,软质红小麦及混合小麦,由原来的9类调整为5类,取消了原来按冬、春季节播种的分类。三是适当放宽了中等小麦不完善粒的限制。由原来的6%调整为8%,与国际标准取得一致。四是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规定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小麦的品种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时间等,以便于小麦产品的溯源。
为做好小麦新标准的实施工作,国家粮食局专门印发《关于实施新的小麦国家标准的通知》。《通知》强调,《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在小麦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小麦国家标准。
市粮食局要求各县(市)粮食局要加强对小麦新标准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学习培训,准确理解和掌握新标准有关内容和技术要求,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板报、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标准,对相关问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增强广大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同时,要加强对新标准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今年夏粮收购将执行新的小麦标准,要求各县(市)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夏粮收购工作中执行国家标准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新标准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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