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庆市外经贸委对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和出口基地企业下达出口任务 [第一食品网 2008-4-17 4:00:00] | | | | 为规范各类示范区和出口基地建设,发挥其在扩大出口、提高效益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深化示范区及基地建设工作,近日重庆市外经贸委对重庆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和出口基地企业发出通知下达了2008年自营出口目标任务。通知要求各农产品出口示范区的示范项目和标准化基地建设承担单位要主动建立质量安全体系,建立国际标准跟踪机制,加快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的步伐,努力提高生产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为扩大出口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各出口示范区和基地企业要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积极扩大自营出口。2007年已有自营出口业绩的企业,2008年出口要增长30%以上;2007年暂无自营出口业绩的企业,2008年必须实现零的突破,其中养殖类企业自营出口须达到30万美元以上,种植类企业自营出口须达到10万美元以上。年底重庆市外经贸委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农产品出口示范区项目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建设和自营出口目标的项目和承担单位将通过考核验收,并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未完成建设以及自营出口目标的项目和承担单位不予考核验收,并暂停资金支持,其中工作推进明显不力的,将取消其示范区、示范项目和标准化基地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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