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访县委书记冯岩:建设生态文明 促进农民增收 [第一食品网 2008-4-9 4:00:00] | | | | 近年来,江苏省泗洪县委、县政府以建设“绿色泗洪、生态家园”为目标,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泗洪县生态文明建设串珠成线,带动了高效农业、乡村旅游、生态养殖等产业的蓬勃发展,催生了一大批新的致富门路和就业岗位,成为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2007年泗洪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85元。
记者:泗洪县的生态文明优势体现在哪里?采取了哪些措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泗洪县委书记冯岩:泗洪县位于江苏省西部,拥有中国第四大淡水湖洪泽湖40%的水面,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75万亩,是江苏省最大的淡水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拥有鸟类194种,浮游水生植物165种,水生高等植物81种,浮游动物91种,底栖动物76种,鱼类67种,是名副其实的“大氧吧”和水生动植物“大观园”。
近年来,泗洪县委、县政府把保护生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从四个方面入手大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生态道德素质。大幅度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化为自觉的行动。
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正确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城乡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使经济发展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通过各种手段,建设生态农业,推进工业生态化,发展生态型第三产业。
三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资金的安排使用。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力度。此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融资体制。
四是建立科学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与考核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
记者:泗洪把“环境立县”作为泗洪“十一五”重点实施的五大发展战略之一。此战略的提出是基于什么考虑?目前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冯岩: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特征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是发展理念、路径、模式的重大进步,代表着当今世界的发展潮流。建设生态文明县,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客观需要,是发挥泗洪比较优势的理性选择。
在环境立县方面,我们主要做的工作有:一是以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为保障,大力推进生态泗洪建设。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把主要环境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
二是以科学合理的生态规划为依据,大力推进绿色家园建设。大力实施绿色城市、绿色乡镇、绿色村庄、绿色河湖、绿色通道等工程,3年来,全县新植杨树4014.5万株,活立木蓄积量达360万立方,全县森林覆盖率达26.3%,先后被评为绿色江苏建设先进县、全省植树造林先进县。
三是以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为方向,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泗洪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农村文明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加快实施“三清工程”。共疏浚县乡河道、村庄河道290条,新建沼气池500个、农村户厕9000座,完成529个农村集中居住点布局规划,扎实启动22个康居示范村建设。着力控制农村环境污染,下决心、花大力气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农村生活生产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村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饮用水质量得到改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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