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甘肃省酒泉市全面落实减免政策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 [第一食品网 2008-4-8 4:00:00] | | | | 针对蔬菜等日常用品物价涨幅较快,特别是南方遭受雨雪灾害及甘肃省酒泉市遭受冻灾以来,酒泉市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法商贩乘机哄抬物价、短斤少两行为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减免规定,在减免鲜活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管理费用中促进了农产品的有效流通。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07人次、车辆227台次,检查市场66个,检查经营户3083户,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案件6件,取缔无照经营案件3件,罚没0.74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7万元,帮助受灾害群众排忧解难109户。特别是对全市1115户经营鲜活农产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费按相关政策规定减免13.1069万元(其中减免市场管理费703户,计10.44万元,减免市场管理费378户,计2.58万元,其它34户,计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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