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市出台十项农业和粮食生产补贴政策 [第一食品网 2008-4-7 4:00:00] | | | | 日前,从市农委了解到,2008年本市针对农业和粮食生产制定了10项重点措施,共投入资金13.82亿元,其中,市财政新增农业和粮食生产投入资金达4.88亿元。
这次本市出台农业粮食生产的补贴政策共分10项,政策规定追加农资综合直补资金4000万元,全年粮食直补资金达到2.7亿元。2008年调整小麦和玉米农资综合补贴标准,统一定为每亩40元,小麦和玉米种植补贴分别为每亩50元和每亩20元,两者的良种补贴分别为每亩20元和每亩12元,综合起来,2008年种植小麦和玉米两茬农作物的农户每亩的粮食补贴能达到182元。
2008年本市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白小麦每斤的最低收购价格比上年提高5分钱,达到0.77元,另外,红小麦和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比上年提高3分钱,达到0.72元。
另外,2008年本市首次增加农作物生态补贴资金5500万元,奖励本市农户种植小麦、牧草等越冬农作物。农委相关负责人说,鼓励农民种植这两类作物,可以减少冬、春季裸露农田的面积,抑制粉尘净化环境,具体的补贴标准小麦为每亩40元,牧草每亩35元。
2008年,本市还将安排1.088亿元资金,重点建设150处农村雨洪水利用工程,新发展节水灌溉区和再生水灌溉区各10万亩等工程建设;安排8000万元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安排50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市级动物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和分步支持区县防疫设施建设;增加市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500万元,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为农民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安排1000万元资金;投入3000万元用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在土地质量建设和农产品市场开拓方面将投入4500万元资金等。
市农委、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局建议3月底前将粮食补贴资金拨付到区县,争取在4月底前和7月底前将小麦和玉米补贴资金兑现到农民手中。
来源:北京现代农业信息网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