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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标签中使用“天然”字样的规定

[第一食品网 2008-4-3 16:35:00]


    日本没有对产品“天然”性做出明确定义,一般使用消费者认可的“天然”定义。根据日本相关法律法规,产品在日语标签中标注“天然”字样必须符合相应要求。日本对在产品非日语标签中标注“天然”字样没有明确规定,但其他语言的标签也要严格遵循一条基本原则:标签的表意不能带有误导性。

    当产品进口到日本时,按相关法规要求,在标签中提供日方所要求的成分信息时,不得使用“天然”字样。这是因为日方对成分标注的要求是“简明”,禁止添加不必要的形容词。如禁止使用“天然糖”字样,而只能写成“糖”。如果产品属于可以标注“天然”字样的类别,可以在标签强制组成部分之外标注。

    以上规定只适用于产品包装,而在广告和宣传中使用“天然”字样是被允许的。某些产品虽然不能在标签中使用“天然”字样,经销商却依旧有权在产品的旁边用日语标牌来宣传,比如,在豆酱旁边贴上牌子,注明“本品由某某机构认证为纯天然产品”。不过,在日本的商店里做这样的宣传,需要向商店出示获得有关认证的证明。

    根据日本有关法律和标准规定,下列产品标签中不得使用“天然”字样:

    1.某些加工食品

    a.罐装和瓶装的蔬菜水果产品

    b.果汁,包括掺有50%以上果汁的果蔬混合汁

    c.豆酱,加工的豆奶和豆类饮料

    d.胡萝卜汁和混合胡萝卜汁

    e.番茄产品(番茄汁,混合番茄酱,番茄调味酱,番茄浓汤等)

    2.海产加工产品

    a.干发酵若芽(WakameSeaweed)

    b.盐腌若芽(WakameSeaweed)

    天然生长的若芽可以标注“天然”字样

    3.调料

    a.醋

    b.风味调料

    c.豆酱(没有用食品添加剂的除外)

    d.豆酱糊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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