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吉林蛟河完善新农合农民健步奔小康 [第一食品网 2008-4-2 4:00:00] | | | | “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这句话道出了农民看病难的辛酸。但如今,因为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只要参合了,就可以享受到以前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享受到的看病报销的待遇。如今,蛟河市的大部分农民便是如此。
据了解,蛟河市自2003年作为吉林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以后,截至2007年年末共为608553人次农民报销了3438万元。蛟河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一开始,该市各乡镇街区的农民便满脸笑容地喊着“谁参合谁受益”,早早地来到属地的村委会排队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截至目前,蛟河市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已经达到了264796人,参合率为94.07%,比去年提高4.05个百分点,新增加11507人,参合情况名列吉林省前茅。
2月18日,据从蛟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合管办)了解到,2008年,国家第三次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由原来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提高到了70元,但农民筹资10元钱的标准依旧不变。经蛟河市市政府决定,该市2008年再次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幅度为25.7%。另外,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仍然像往年一样可以持证免费参加合作医疗。
蛟河市在2008年还加强和完善了网络规范化管理。通过医疗管理软件的试运行,共查出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报销者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6845元,有效加强了合作医疗管理。
今年年初,蛟河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为全市24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配置了计算机和打印机,购置了软件连接系统,租用了2兆的光纤系统,率先在全省实现了计算机查询、报销、统计等网络管理。
今年,蛟河市合管办为了严控医药费用上涨,还积极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审核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能够合作施治、用药,合理检查、收费,切实减轻农民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此外,蛟河市合管办继续完善“大病报告”和专家审核制度。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报告大病患者情况,迟报、漏报者视为套取合作医疗基金行为;实施参合农民补偿定期公示制度,电视台每月公示全市报销5000元以上的患者情况,充分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接受群众的监督,保障了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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