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浙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内必须上报 [第一食品网 2008-4-2 7:28:00] |
| | | (记者岳德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要求各地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2小时内须上报,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近期,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杭州市西湖区等地相继发生学生和外地游客食物中毒事件,其中今年2月22日下午,温州市龙湾区沙城二小部分学生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食源性疾病症状。
当前已进入春季食源性疾病高发期,随着学校、企业普遍开学开工,游客和集体用餐行为显著增多,食品安全事故逐渐进入高发态势。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出,凡是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在2小时内将相关情况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故或事件处置完毕后2天内将处置情况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漏报、瞒报、无故迟报的,要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推行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制,根据季节气候变化,有的放矢地做好预防。要重点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及景区餐馆、农村集体聚餐和餐饮配送企业的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尤其要强化集体用餐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保障食品原料进货、储存、加工、烹调、运输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
此外,浙江省还决定普及城乡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使公众知晓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常识。沿海地区及水产品市场要在醒目位置告示公众谨防误食河豚鱼中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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