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美国市场不忠于原产地酒标 遭多数消费者唾弃 [第一食品网 2008-3-31 10:28:00] | | | | 由彼德哈特研究公司(PeterD.HartResearchAssociates)进行的民意测验结果显示:
——79%的受访者认为,食品、饮料的商标应当真实的反映产品本身,标明正确的产地。
——63%的人支持立法禁止滥用商标,误导消费者,同时认为这是保护世界葡萄酒产区命名的最好方式,包括美国的纳帕谷、索诺玛县。
——年龄在18——49岁之间的葡萄酒消费者中,69%强烈支持立法禁止滥用酒标。
美国葡萄酒起源中心(TheCenterforWineOrigins)主任仙农·汉特(ShannonHunt)说:“全球市场逐渐兴起农产品名称保护制度,葡萄酒也不例外。美国法律显然未跟上这一国际潮流,产地名称保护意识不足。此次民意测验充分说明,越来越多的美国消费者开始远离那些酒标内容不真实的葡萄酒。”
2006年3月美国曾与欧盟签署了《葡萄酒协定》,禁止美国生产商使用17个欧洲特有酒标名称,包括香槟、波特(Port)及雪梨酒(Sherry),除非这些酒确实产自原产地。此后,开始了第二轮《欧美葡萄酒协定》的会谈,但截至目前仍未杜绝市场上误导消费者的仿冒品牌商标。例如,美国葡萄酒商店中近半“香槟”实际上只是起泡酒,并非源自法国香槟产区。
来源:中国葡萄酒信息网 | | | | | | 免责声明:本文发布标题及内容,来自其他正规网络媒体,仅供参考、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相关立场。 本文转摘的目的仅为更好地利用网络传播有益信息,无任何商业意图。 如果您认为转载本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或修改。 * 有关转载以及版权问题请拨打电话:0411-84542000-789进行联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