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家发改委: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不会推动物价上涨 [第一食品网 2008-3-31 16:28:00] | | | | 国家再次提高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其中,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77元、79元、82元,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均比2007年高7元;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77元、72元、72元,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比2007年分别高5元、3元、3元。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30日介绍,近日,为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国家再次提高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最低收购价格的提高不会推动物价水平上涨。
这位负责人说,国家再次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对物价总水平直接影响很小。粮食最低收购价不是市场的实际收购价,只有当市场粮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最低收购价才会启动,正常情况下粮食收购价格仍由市场形成。市场粮价最终取决于供求关系,中国粮食连续四年丰收,目前国家粮食库存充裕,粮食供求关系总体上基本平衡。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有利于增加供给,进而有利于稳定市场粮价和价格总水平。
这位负责人表示,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国家调节粮食供求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农民种粮的“定心丸”。这主要是考虑到去年以来国内化肥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粮食生产成本增加,种粮比较效益下降,再加上南方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北方旱情严重。为鼓励农民扩大粮食种植面积,确保全年粮食丰收,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必要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价水平是综合考虑了种粮成本、国内外差价等多种因素后慎重确定的。
今年2月8日中国公布了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近日再次提高,两次累计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9%-10%,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提高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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